發布時間 :2016-05-27 |
霧霾被確認為“氣象災害”
,絕不意味著其是“天災”而非“人禍”
。希望霧霾成為“氣象災害”
,能夠喚起更多地方的共同體意識
。
26日
,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了《北京市氣象災害防治條例(草案)》
,其中擬將“霾”列為氣象災害
,並提出
,公安
、交通
、環境保護等部門可根據相關氣象災害應急預案
,采取臨時交通管製
、關閉公園
、停工停課等應急處置措施
。
這是一個“定性”性質的判斷
。其實
,早在2014年1月
,國家減災辦
、民政部通報前一年自然災情時
,就已把霧霾納入其中
。按照專家的解釋
,“霾”屬於天氣現象和汙染現象交叉的複合現象
,是社會關注的重大問題
。“氣象災害”這一定性
,既加深了對這一現象的認識
,也能讓防霾治霾更加受到重視
。
對於“霾”,確實需要有一個“災害化”的定性。這不僅是從其危害看
,更是從其影響看
。這些年來
,關於霧霾的消息
,每每成為熱點
。畢竟
,每個人都能看得見
、感 受得到甚至還生活在其中
,難免讓這種天氣成為“公共事件”“輿論事件”
。在公眾越來越關心個人權益的今天
,“會呼吸的痛”不能變成“長在心頭的刺”
。
應該說
,霧霾被確認為“氣象災害”
,絕不意味著其是“天災”而非“人禍”
。雖然對於霧霾的成因有各種各樣的說法
,但這是由人類活動的影響造成的
,卻是不爭的事實
。這也意味著
,與地震
、暴雨等“天災”相比
,麵對霧霾這種氣象災害
,奇異果體育理應有更多更積極的辦法去應對
。
從這個意義上說
,霧霾成為災害性天氣
,不是治理乏力的借口
,而應該成為給治理者“增壓”的閥門
。與其說“氣象災害”的判斷是一個定性
,不如說這是一個提醒。 在北京APEC會議上
,習近平曾坦言
,那幾天天氣好
,是“天幫忙
、人努力”
。可見
,隻要“人努力”
,即便是“自然災害”也是可以得到緩解的
。那種“環保基本靠風”的狀況
,理應得到改變
。
其實
,圍繞大氣汙染防治各種法規的出台
,本身就意味著“霧霾突圍戰”的升級
。現實中
,奇異果體育可以調用的武器也已經越來越多
。除了製度化的保障外,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體化
、相關協調聯席機製的完善
,甚至是一些特殊時間段的治理探索
,都可以成為單點治理之 外更高層次的“組合拳”
。也希望霧霾成為“氣象災害”
,能夠喚起更多地方的共同體意識
。
霧霾出現於何時還有爭議
,但早在商代的甲骨上
,就已經留下了對“霾”的記載
,《詩經》中也有“終風且霾”的詩句
。而在曆代的史書
,如《晉書》《元史》《清史稿》中
,“霾”更是屢見不鮮
。但從未有哪 個時代
,“霾”能像今天一樣觸碰到社會最敏感的神經
。從這個意義上
,對霧霾性質的清晰界定也應該成為治理的工具
,最終的目標
,是讓霧霾在奇異果體育寫下的曆史中絕跡
。